法律问答

我在1998年左右约定月息百分之3.5把钱放贷给别人,现在过了20多年了还能要回来吗

金融借款贷款
2024-04-23 11:3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固定证据后起诉解决
  • 建议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 法律分析:自愿赠与的钱能不能要回来,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是有偿赠与,而受赠与人未尽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行为,如果是无偿赠与的,并且钱已经转移到受赠人的,不能取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