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16岁怀孕23周,男方不同意打胎。

2024-04-23 12: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孩子打算生下来还是打掉呢
  •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准许离婚;没有破裂,尚有和好可能的,不准离婚。另外,女方在外与人同居怀孕的,属于离婚中的过错,男方可要求其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女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怀孕的,涉嫌构成重婚罪,男方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女方的刑事责任。女方以擅自打胎为由提出离婚请求,人民法院一般判决不予离婚。
    但是,如果妻子多次擅自打胎拒绝生育的,或者丈夫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 在正常情况下,妇女享有生育或不生育的自由,作为对等,男性也理应享有生育的权利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歧视;其实,妻子自主人流是对自己身体的一种处分,是对“不生育”的一种自由选择。
    结婚本身并不意味着双方必须有孩子,妻子无论是自主避孕还是堕胎,都不构成对丈夫的侵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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