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女朋友目前的工作是人事专员。面试前,公司负责人承诺基本工资3000元,招聘佣金另行计算。劳动合同没有签订。现在已经工作了一个多月,中间公司的规则一次又一次地改变,反复说基本工资负责。除了中间向公司主管追求1000元的佣金外,没有得到任何基本工资。我们有聊天截图和工作期间会议修改规章制度的录音,原本承诺不负责底薪。而且公司有上级滋扰女员工,强制加班,

2024-04-23 13:0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以下方法处理:1、首先和老板协商支付工资;2、协商不成,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3、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4、如果都没用的话就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您好,建议申请维权
  • 您好,可以申请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