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轻伤二级,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可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

刑事赔偿
2024-04-23 15:0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都可以提出。 需要准备好的资料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原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相关的证据材料。 根据规定,在重伤害或者被害人死亡案件,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或者近亲属有可能不能得到精神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抚养(扶养)人的生活费的赔偿。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失可以赔偿吗
    法律分析: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