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公司成立时股东实际出资的相关法律规定

股权转让
2024-04-23 15:10:2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企业成立时出资并不代表就成为了公司的股东。在履行出资义务,并获得出资证明书,最后记载于股东名册后,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