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刚刚提现进银行卡的50块钱丢了30

网络借贷纠纷
2024-04-23 16:18:0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银行卡丢了,是不能直接注销的。正常来说银行卡丢之后你应该先去办理挂失,因为需要重新登记你的个人信息,然后本人拿身份证去开户行进行重新办理。办理成功之后才能申请办理注销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