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和管制的区别主要在以下方面:
1、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2、管制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
3、管制执行期限从刑期判决之日起计算,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三十八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八条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
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