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就是我爸与别人争论打架,对方先动的手,然后上半场我爸打赢了,下半场对方气不过跑去旁边的菜市场拿了一把水果刀砍伤了我爸,我爸从路边捡起来石头,但对面没有明显受伤,我爸左耳阔被砍裂和手臂肌腱和手臂骨头断裂,然后警方是说这属于斗殴,应拘留双方,这样对方不用赔偿我们医药费吗?警方说是不关他们的事,赔偿是要去起诉他们只负责抓人拘留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23 17:10: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后会通知家属的
  • 你好 具体什么情况
  • 法律分析:被别人打伤是应当赔偿医药费的,如果严重了还包括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如果对方不赔偿,可以向派出所报案,如果构成轻伤还涉嫌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派出所会负责调解医药费的。如果对方实在不给,只能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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