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双方一方欠债对方是否要承担

婚姻债务
2024-04-23 17: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用于家庭生活,则属共同债务,双方都要承担还款义务
  • 需要根据案情判断
  • 夫妻一方债务的如果属于其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承担;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负担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要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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