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典中的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房屋买卖
2024-04-23 17:4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卖方保留处分权?那跟您过户吗?如果过户了,那么他保留处分权这个条款便豪无意义了。是买卖还是租金那您就要看看合同约定所有权是否转移?是否过户到您名下了
  • 你好,详细叙述法律问题
  • 买卖合同中所有权保留的规定是: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买方未履行支付价款等义务的,卖方可保留所有权;
    2、该保留,未经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六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保留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出卖人损害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
    (一)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
    (二)未按照约定完成特定条件;
    (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
    出卖人可以与买受人协商取回标的物;协商不成的,可以参照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