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取保候审与拘役的区别是怎样的?,怎么规定

取保候审
2024-04-23 19: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拘役是一种刑罚,而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发生在判决之前,即判决之后就不存在是否适用取保候审的问题了,因此被告人被判处拘役的刑罚的,不能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拘役是一种刑罚,而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发生在判决之前,即判决之后就不存在是否适用取保候审的问题了,因此被告人被判处拘役的刑罚的,不能取保候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1、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的区别:两者适用的人员不一样。取保侯审适用于涉嫌犯罪被拘留或逮捕后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监外执行适用于判决生效后符合法定条件的服刑人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