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恶意扣除不签订合同的工资?

讨薪
2024-04-23 19:3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以下处理不签合同克扣工资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与劳动者确认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标准发放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合同、不按约定发放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如果有欠条的话就可以起诉
  • 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计算。如果一个月工作21.75天之后,就不应当扣取工资,而应当支付加班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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