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工作了八年。最近,老板把公司转卖给了另一个老板。顺便说一句,他也转让了我们。他要求我们签订终止劳动合同的合同,然后与新老板签订新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原老板需要给我们经济补偿吗?如果新老板不承认我们以前的服务年限,我们的服务年限怎么样?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23 20:3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注意这一项没有年限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需要承担违约赔偿
  • 你好,需要承担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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