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典》下的工程合同终止结算流程解析

拖欠工程款
2024-04-24 00:2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你好,具体涉及什么案件
  • 民法典中工程合同终止的结算是:
    1.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
    2.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
    3.尚未施工完毕合同终止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