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的流程为从申请到发证要要经历受理、初审、公布、实审、授权五个阶段。首先由当事人提出专利申请,提交申请文件和缴纳申请费用,然后由专利局受理,经初步审查、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就可发给专利证书,并进行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