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当兵的条件有哪些

2024-04-24 08: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兵需要具备以下条件:通过政治审查和身体检查,满足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和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二十五周岁,部队特别需要并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二十七周岁;学历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条
    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军人;预编到现役部队或者编入预备役部队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第七条
    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公民的义务,同时享有公民的权利;由于服兵役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法律分析:当兵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对于男性来说,需要在当年的12月31日年满18岁,不超过19岁,大专以上文化不超过22岁,对于女性来说,需要在当年的12月31日年满18岁,不超过19岁;
    2、学历:对于男性来说,农业户口需要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非农业户口需要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对于女性来说,需要有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3、身高以及体重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2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五条 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第十九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三分之一;经抽查,发现不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当全部进行复查。
    潜艇人员、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空降兵以及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格复查。
  • 法律分析:征兵条件:
    1、政治审查、身体检查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和身体条件;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招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招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3、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部队特别需要并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27周岁。比原规定缩小了年龄段,原规定是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部队特殊专业需要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一条 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第十五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
    第十六条 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唯一劳动力的,可以缓征。
    第十七条 应征公民正在被依法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不征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