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为他人拿钱并出具借条由谁来还款?

债务追讨
2024-04-24 09:3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欠条是你出具的,只能由你来偿还,除非债权人同意由实际借款人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法律分析:借款人还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还款时一定要还给借款合同或者欠条等凭证上载明的出借人,除非出借人出具授权书委托借款人将该还款交给其他人或者转入其他人的账户;
    2、债务人还要保留已经还款的凭证,可以是银行汇款凭证,也可以是出借人亲笔出具的收到还款的收条,还可以由出借人在借款合同、欠条等凭证上写明已经收到还款等字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 法律分析:由谁承担还款责任,应该按照实际情况而定。
    1、名义借款人承担责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至于实际借款与名义借款人之间的纠纷应另案处理。
    2、要是银行明知实际借款人存在的,应该由实际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