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庭会不会当庭判缓刑,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2024-04-24 11:0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庭后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书的副件知道判缓刑。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宣告缓刑前,法院一般都会向被告人所在地司法局发出函,由司法机关在向被告人所在社区、派出所等单位走访调查后,根据调查情况向法院作出是否建议判处缓刑的函。
    但凡走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案件,法院基本上是会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的。
    轻微的盗窃案件或者故意伤害案件,没有前科,已经赔偿被害人损失,并且取得被害人谅解,公安机关在刑事立案以后,一般就会直接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之后也基本上会判处缓刑。
    如果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期满以后没有提请检察机关逮捕,而改为取保候审的,也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可以根据案情和具体证据情况,在开庭时提出自己的理由和意见,要求判处缓刑。
    具体量刑能不能判处缓刑还是法院最终来决定。
  • 缓刑会开庭后当庭宣判的,同时国家也是规定了缓刑也是可以定期进行宣判,具体的宣判时间会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同时在宣判了缓刑后也是会当庭释放犯罪嫌疑人的,那么在缓刑的考验期也是不得作出任何的违法行为,否则也是可以随时取消缓刑这一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