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书送达方式是什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劳动仲裁
2024-04-24 11:10: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达日期不同,将影响到该裁决书生效的日期,或提起诉讼的日期
  • 仲裁委员会在直接送达不成的情况下,采用留置送达方式符合法律规定
  • 劳动仲裁文书的送达,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关采取法定方式将仲裁法律文书及时、准确地送给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法律行为。仲裁裁决书送达后,应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或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代表收到了这份裁决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十五、要严格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公告送达的规定,加强对公告送达的管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只有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才能适用公告送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