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在医院做支架手术,被做死了。是2022年6月的事,现经省医学会鉴定为次要责任。经当地卫健局调解失败。现在我该怎么办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4-24 13:40: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手术造成医疗损害的,如果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的,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医疗机构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医疗事故维权。具体如下:1、当发生医疗事故以后,第一时间进行医疗事故鉴定;2、确定医疗事故造成伤害情况后,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处理;3、无法与医疗机构协商处理的。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反映,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介入处理;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来进行维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