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复议受理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复议
2024-04-24 16:40: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认为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并附带对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作出裁决以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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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复议受理的条件包括: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围;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