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物业给业主不让进出小区他们有全力吗?犯不犯法?

业主维权
2024-04-24 17: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涉及的是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2、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 业主不配合物业可以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并应当及时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并制定管理办法,业主不配合物业工作的经制止仍不改正的,物业可以交由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