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买二手房已经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订金已经给过去了,但是现在业主反价,而且不愿意赔偿双倍订金和其他费用,理由是合同里没有明确注明任何时间,他们可以无限期拖着,这种情况我该怎么才能让他赔我双倍订金

2019-07-10 18:09:5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合同法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不代表合同不存在,口头约定也视为合同,只要有违约的事实存在,就需要支付违约金
  •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出现在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其业主或赔偿仅仅是单方的,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在开发商如果违约是否双倍返还的问题上并不明确。如果开发商违约,只要退还订金即可。
    “订金”并非法律语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那么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