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代位追偿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4-04-24 18:4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追偿权的法律依据是:
    一、在判决书中明确保证人享有追偿权的,保证人可直接申请执行;
    二、未明确的,则必须另行提起诉讼。基于以下两点考虑对保证人的追偿权应加以必要的限制:
    1、债权人与保证人可能存在恶意串通的现象,从而损害主债务人的利益。
    依现行做法,只要保证人向债权人在主债权范围内履行了债务,那主债务就必须无条件地向保证人履行。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了以物抵款的解决方案并履行完毕,使保证人原来并不值钱的货物价格倍增。
    当保证人就此向主债务人追偿时,主债务人只能怀疑有可能串通,却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
    2、保证人承担责任的形式为以物抵款,但当保证人在行使追偿时却坚持主债务人必须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主债务人却没有选择的余地。
    这样,明显有违公平、合理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法律分析: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权利的权利。
    行使代位追偿权需符合以下条件:
    1、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权利的权利。
    行使代位追偿权需符合以下条件:
    1、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