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版权是否登记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登录作品登记机关的门户网站或前往作品登记中心查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品登记应实行计算机数据库管理,并对公众开放。若当事人提出查阅作品的申请,还需要填写查阅登记表,交纳查阅费。
版权自愿登记是为了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便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经过版权自愿登记,其登记的内容在发生权利争议时,可以作为初步证据被法庭所采纳,有利于保护著作权人权益。法律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九条
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作品登记证按本办法所附样本由登记机关制作。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作品登记表和作品登记证应载有作品登记号。作品登记号格式为作登字:(地区编号)-(年代)-(作品分类号)-(顺序号)号。国家版权局负责登记的作品登记号不含地区编号。
第十二条
作品登记应实行计算机数据库管理,并对公众开放。查阅作品应填写查阅登记表,交纳查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