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庭委托书代替别人开庭怎么写

委托代理合同
2024-04-24 19:40: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
  • 开庭委托书,必须载有的信息如下: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受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其中受委托人有可能是律师,也有可能是和委托人有一定关系的人员,写明委托的案由、委托事项和权限如:代为参加庭审、辩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