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许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起诉离婚
2024-04-24 20: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不允许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1、不允许离婚的条件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夫妻感情未破裂;
    (4)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
    (5)被逼迫或者胁迫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离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 不允许离婚的法律情况主要包括:
    1、双方协议离婚经过三十天冷静期,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男方起诉离婚,但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不能离婚的条件包括: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不能在六个月内又起诉;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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