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机动车备案不成功,怎么处理?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4-24 20:46: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判断,如果对此存在争议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该问题,建议电询详述案情,进一步为您分析
  • 备案非本人机动车成功后这样处理违章,具体如下:
    1、在手机上进行操作,在手机桌面找到12123APP,打开登录,登录进去以后,选择机动车;
    2、点击机动车进去以后,再选择非本人机动车,填写相关信息,点击申请绑定以后,根据要求上传相关照片;
    3、绑定好以后,可以看到绑定的机动车,点击后,可以查看到本人的违章列表,点击想要处理的违章条目,可以看到罚款和扣分,点击去处理,可以进行处理操作;
    4、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选中确认处罚并点击完成处理,进行认罚操作,再点击确认并支付,确认要支付罚款金额。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