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终止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
2024-04-25 01:28: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处罚案件的终止条件: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各当事人依法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并已履行的;或者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等。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八条
    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
    (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
    (二)按照本规定第十章的规定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并已履行的;
    (三)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
    (四)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
    (五)作出处理决定后,因执行对象灭失、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执行或者无需执行的。
    第二百六十条
    对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按照一案一卷原则建立案卷,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结案或者终止案件调查后将案卷移交档案部门保管或者自行保管。
  • 行政处罚案件的终止条件: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各当事人依法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并已履行的;或者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等。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八条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八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八条
    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
    (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
    (二)按照本规定第十章的规定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并已履行的;
    (三)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
    (四)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
    (五)作出处理决定后,因执行对象灭失、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执行或者无需执行的。
    第二百六十条
    对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按照一案一卷原则建立案卷,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结案或者终止案件调查后将案卷移交档案部门保管或者自行保管。
  • 林业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先由林业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就违法行为立案;如果决定立案的,然后就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违法证据;再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最后予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
    第五十七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