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不应缴纳土地出让金

土地纠纷
2024-04-25 01: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国土部门的相关规定补交
  • 你好,土地出让金也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不应缴纳土地出让金。法律规定,住宅所属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届满到期可以自动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续期费用的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