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派出所叫我做笔录,我该去吗?

2024-04-25 03:4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派出所传唤去做笔录,如果是证人身份,“派出所传唤去做笔录”可以说明情况不去。如果是当事人身份,“派出所传唤去做笔录”必须去,否则,公安局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笔录,是法律行业中的专业术语,就是将证人、犯罪嫌疑人、或目击证人的详细身份和话语记录的文字。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强制措施的种类: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 建议积极配合民警工作
  • 需要依法协助进行处理,具体案情是什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