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安局后证据不足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4-04-25 03: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局后证据不足,如果刑事案件,法院会认定证据不足,无罪释放;如果是民事案件,法院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公安证据不足的做法:公安证据不足的,一般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或其他相关侦查措施,进行补充侦查。法律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第一百五十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 公安局的证据不足是指侦查相关经过全面的调查取证后,缺少与犯罪事实有关的物证、人证、视听证据等。或者搜集到的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的主要事实,不能作为认定案情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