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毕业生迁移户口需要派遣证吗

2024-04-25 04:04:5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毕业生办理迁移证需要如下相关证件和材料:本人的派遣报到证、入户证明、户口迁移证(回原籍入户者需原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如在院校未领证者,需有院校的相应证明;如遗失证者,需办理报失手续)、在本市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接收单位的证明及入户《户口籍》。法律依据:毕业生办理迁移证需要如下相关证件和材料:本人的派遣报到证、入户证明、户口迁移证(回原籍入户者需原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如在院校未领证者,需有院校的相应证明;如遗失证者,需办理报失手续)、在本市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接收单位的证明及入户《户口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毕业生办理迁移证需要以下证件:《派遣报到证》(复印件)、《入户证明》、《户口迁移证》(回原籍入户者需原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如在院校未领证者,需有院校的相应证明;如遗失证者,需办理报失手续)、在本市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接收单位的证明及入户《户口籍》。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