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不管轻重都要去鉴定吗

工伤索赔
2024-04-25 06:06: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鉴定注意事项:由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申请;在工伤认定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可以申请;提交劳动能力决定资料应当齐全;其他。
    工伤鉴定提交资料:工伤认定决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其他。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工伤认定应当注意:
    1、要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的,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一年内可以直接申请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1、若认定为工伤,则您可以直接鉴定部门申请伤残鉴定:
    (1)达到伤残等级,则可以依法享有工伤待遇。
    (2)达不到伤残等级,则不能享有相应的待遇。
    2、协商赔偿数额,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递交工伤认定申请以后,如果社保部门认为需要向职工核实相关事故情况的,可以约谈职工并作相关调查笔录。
    工伤认定部门调查了解清楚员工受伤的过程后,就会根据采集的资料证据做出工伤认定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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