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有一处宅基地,母亲去世,父亲再婚,现在由我们姐妹三人共同出资翻盖成三间楼房,每人一间,我们想在父亲有生之年写个协议,证明房屋所有权归我们姐妹三人所有,不知怎么写才好,望解惑,谢谢。

2019-07-10 18:57:2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的。
    这种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应注意: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 首先,夫妻双方可以协议一方放弃房屋所有权的,如果是单纯的一方放弃房屋所有权申请,是可以去公证处进行公证的。公证后具有更强法律效力,一般无法反悔。其次,房屋因登记产生对外效力,如果不进行变更登记,对外来说,在房管所登记的人才是房屋所有权人。
    在此情况下,如果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登记人购买房屋,那么买卖合同有效。真正的权利人无法主张返还房屋。最后,建议放弃权利的一方,提交所有权人表示放弃所有权的书面声明,申请注销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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