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要求提前上班开会算加班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讨薪
2024-04-25 09:10: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加班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用人单位在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不支付低于平时工资
    1.5倍的加班费;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又不安排其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平时工资2倍的加班费;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对公司要求加班的规定:一般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加班时间的,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并且公司需要与劳动者、工会协商达成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法律分析:公司不得强制加班。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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