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可以在被朋友强奸两个月后报案吗?因为没有证据该怎么办?

暴力犯罪
2024-04-25 09:1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被害人遭遇了强奸侵害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的。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收集必要的犯罪证据。强奸案件中的证据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1、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所作的陈述,是证明强奸行为存在的直接证据。2、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为直接主体,其证据较为直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二、什么情况下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的情况如下: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
  • 你好,如果是被强迫发生关系的一方,建议尽快报案。如果构成强奸罪的另一方,建议自首坦白,争取从宽处理
  • 强奸案件发生后应立即报警,强奸罪属于刑事案件,追诉权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行使,是存在追溯时效的。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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