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没有真实发生业务,开具发票是否违法行为

2024-04-25 11:30: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还是协商开具总公司的合同
  • 您好!建议协商处理
  • 发票违法行为是指拆本使用发票、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擅自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发票的;
    (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