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对方不分割财产怎么办,有哪些法律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4-25 12:3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离婚想分割财产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特殊情况除外:一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二是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只有符合上述条件才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提前分割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法律分析:离婚财产不给另一方的法律规定包括:离婚时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不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1、离婚后没有分割财产的,这些财产的处理方式是:
    (1)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对这些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分割;
    (2)协议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这些分割的财产进行再次判决。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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