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认定书包含什么内容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4-25 13:02: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注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载明如下内容:
    1、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等基本情况;
    2、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的起因、经过、形成结果;
    3、根据当事人行为对交通事故的作用大小及过错程度进行的责任划分;
    4、制作单位就及制作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交通事故认定书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还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