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学生在学校老师有监护权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子女抚养
2024-04-25 14:20: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在校的监护人不是学校,而是父母或者其他取得监护权的监护人。仅具有保护其在校期间安全的义务。孩子在学校就读期间,学校和老师只是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学校对学生没有监护权。我国法律规定,只有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才有监护权。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可以按顺序担任其监护人,依法享有监护权。
    所以学校对学生没有监护人,学校对学生只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依然是父母。在校期间老师只是有义务来看管自己的孩子,但有什么事情,同样需要自己的父母来是行解决,父母的履行义务也必须要保护到孩子成年为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