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典离婚案件一方债务怎么认定?

婚姻债务
2024-04-25 15:2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以是否有夫妻两人的签字或追认,如果没有签字则看所借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来认定
  • 原则上来说婚内共同生活产生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若能证明该债务一方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一般不须归还
  • 离婚案件一方债务的认定方式:
    1、一般情况下,一方债务由债务人自行清偿;
    2、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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