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百多的东西被别人损坏应该怎么办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4-25 16: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损坏自己财物,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则对方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权,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因此,当事人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其采取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方式进行承担责任,如果对方不予理会,还可以请求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进行调解,如果仍没有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 关于财产损害赔偿计算方式:《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 方式计算。
  • 被别人打坏了东西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赔偿。私人财物被他人损坏,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赔偿,对方拒绝支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数额较大,可以报警处理。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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