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需要去税务局办税务登记。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须办理税务登记证,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提交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审核办税服务厅窗口受理人员打印出来的《税务登记表》,无误后签字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
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