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给别人的钱,借款人有房产,我发现借款人不只是借我一个人的,我想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办什么手续

2019-07-10 20:43:3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的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汽车要提供车户证明,房屋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书等,以防错将他人的财产查封、扣押。
    对案外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本案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能采取保全措施。诉讼保全的对象界定应以法人、公民合法所有,且能够自由处分为原则。不是合法所有,如土地、淫秽物品,或非自己所有,如保管、租借他人之物,或自己所有,但受管制的物品,均不能进行财产保全。
    有两种情况例外,一是自己所有,但是法律禁止予以财产保全的,例如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 1、你说的财产保全手续,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已经查封,现在胜诉了,怎么办?还是说没有查封,想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

    2、如果是已经查封,等待判决书生效,你申请执行,执行局会对已经查封的财产进行评估、拍卖的。拍卖款用于偿还你的债权;

    3、如果没有查封被告的财产,你现在想查封,你可以写一个书面申请书,并向法院提供被告的财产线索,如想查封房屋,必须提供房屋的坐落地址、房产证编号等情况;如想查封银行存款,必须提供开户行、被告的银行账户等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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