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新入职一家公司,说入职给上保险,还要了资料,说给上了,结果干了两个多月说我不合适,被辞退了,我一查社保记录他们根本就没给上。这种情况算是他们骗人的吧。是去劳动局还是去法院告他们

无故辞退
2024-04-26 04:58:0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劳动者被辞退的,其社保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找到新用人单位的,由新单位为劳动者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未找到新用人单位就业的,由劳动者自己直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只能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