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环境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什么,有没有法律规定

行政处罚
2024-04-26 07:2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环境行政处罚的原则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纺织自觉守法。法律链接《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法律依据:关于印发《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
    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已由环境保护部部常务会议于2009年2月20日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环保部门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通过学习培训、以案说法等方式,总结和交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正确运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水平。
    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机制。在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环境行政复议和环境信访等监督工作中,既要审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合法性,也要审查其合理性。
    对于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明显不当、显失公正或者其他不规范的情形,要坚决依法予以纠正。要以积极的姿态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环境行政处罚的司法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各地在执行本意见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附件: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 环保行政处罚流程是:
    1、决定程序共同适用的原则;
    2、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在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由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且当场执行的步骤、方式、时限、形式等的过程;
    3、一般程序;
    4、听证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标准依据是环境保护部出台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其中对公民或者法人违法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特别是造成了违法后果的处罚都有明确的规定的,具体情况由行政机关认定。法律依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第六条 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并综合考虑以下情节:
    (一)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及社会影响;
    (二)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三)违法行为的具体方式或者手段;
    (四)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
    (五)当事人是初犯还是再犯;
    (六)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
    同类违法行为的情节相同或者相似、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相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