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一个责任事故要赔付一笔钱,我父母有两套房子,他们能否立下遗嘱,将财产直接的归我的女儿,他们的孙女所有呢?以规避财产被执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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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
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
继承权的活动。
民申办
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
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如
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三)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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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立遗嘱人对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行为,只要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中处分的财产确定是归立遗嘱人所有并且符合遗嘱的要件的,那么遗嘱就是有效的。遗嘱有
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录音遗嘱、
公证遗嘱、
口头遗嘱等形式,只有公证遗嘱必须经过公证,其他四种遗嘱不需要公证,但是必须符合各自的有效要件,如果不符合遗嘱的要件,那么即使有遗嘱,因为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也是无效的。
遗嘱无效的话,父母作为
法定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如果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内容也是真实的,那么遗嘱有效,父母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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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理论来说,自书遗嘱是
被继承人真实意思的表示,那么他对于自己财产的处分都是有效的。
如果他遗嘱中将房子
继承给某人,那么这个人只需要拿这
1、遗嘱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房地产权利证书。,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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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真实合法有效;
2、
立遗嘱人已确定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
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
丧失继承权,也未
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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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