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中途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办法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26 09:3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行为而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者提出的属于主动离职,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属于被动离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第二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法律分析:依照规定,一般解除劳动合同后补偿金应在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就应该发放。但在实践中,单位会在统一发放工资日时一起将补偿金给员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