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个孩子在学校无意中相撞,一方受伤,如何分担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26 10: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孩子在学校无意间与人相撞受伤,如果学校尽到了管理职责的,则学校没有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致使孩子受伤的,则学校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行为人和受害人双方都没有过错,但由于损害事实已经发生,以社会公平观念作为损害赔偿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公平地分担损失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